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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 2015-10-27 12:00

    警务指挥与战术系(体育教学部)各教研室主任在党支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教研室的全面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落实院党委、院行政和系党支部、系务会的决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团结教研室教师,为公安教育事业和警体教学努力工作。

      二、根据警务指挥与战术系(体育教学部)的专业要求和本教研室承担的专业课程,组织讨论和统筹拟定本系专业实验室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教学、科研、实验、实习(训)、见习以及教师的培训、进修、调研等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审议和讨论本教研室承担的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实训大纲、选取教材,编写讲义、教案,根据需要具体组织编写相应的教材、教参,并建立或建设相应的校内实训场所(室)。

      四、负责检查本教研室教师教学任务和教学诸环节的实施情况,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指导教师开展业务能力的实习、培训、进修等活动,加强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五、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讨论研究,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观摩学习,组织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活动,促进教学工作的改革和完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六、积极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关注科研动态,定期讨论学术热点难点,组织申报科研课题或项目,督促教师撰写高水平的科研论文,形成科研团队。

    七、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活动,活跃学术氛围,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术报告活动。

      、关心教研室教师的思想、生活、工作、学习,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特别注意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合理使用。

      、完成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研室副主任协助教研室主任开展工作,主任不在位或较长时间离院时,代行主任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