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系统地掌握警务指挥与战术专
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开展警务指挥与战术工作的职业核心
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各级公安部门从事执法行动指挥员及警务指挥辅助人
员,或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实战训练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政治方面的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诚可靠,敢
于担当,具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知识方面的要求
2.具有相应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相关知识。
3.熟悉公安工作基本规律和相关法律、法规;
4.系统掌握公安工作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掌握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犯罪学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
本知识,了解世界警察学科发展动态和理论前沿。
5.具备警务指挥与战术的基本理论;能够正确运用各种警务指挥辅助技术;
具备分析、研究、预测指挥活动的能力;具备拟制和论证行动方案,为决策者提
供科学的指挥决策依据的基本技能;了解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的理论前沿及研究
发展动态。
6.具备信息技术、交流沟通、文献检索、调查研究等基本知识。
(三)能力方面的要求
7.具备较强的单警应急处置能力和较强的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的行动能
力,具备搜集与研判情报、应急预案管理等辅助指挥处置警务指挥与战术的能力;
8.具备警械武器使用、徒手防卫与控制、警务战术和驾驶等实战技能;具备
组织警务实战训练的基本能力。
9.具备刑事侦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等公安业务实际操作的基本技能。
10.具备较好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11.具备处理警察公共关系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与群众工作能力。
12.具备独立获取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开拓创新精神和
初步的科研能力。
13.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协
调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具备运用一门外国语查阅专业文献资料的技能,具有跨文化交流、合作
与竞争的初步能力。
15.具备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基本任职技能以及职业发展的学习能力。
(四)素质方面的要求
16.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公安技术领域的法律、法
规、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法治观念强。
17.掌握警务指挥与战术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有良好科学素养和人文
素养,具有良好的警察职业道德。
18.正确认识公安技术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作用,保密
意识强。
19.具有健康的心理。
(五)体育方面的要求
20.了解体育运动一般知识和基本方法,掌握一门以上体育运动项目,养成
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
育锻炼合格标准,具有适应公安或相关行业工作的强健体魄。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要求
本方案按四年的标准学制编制。
符合《湖南警察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条件,授予
法学学士学位。
四、主干学科和专业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
本专业属于工学大类公安技术类学科。
(二)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警务战术学、警务参谋工作、警务指挥学、警察战术、武器
使用、公共危机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综合实训等。